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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月21日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获悉,为规范人脸识别线下支付(以下简称刷脸支付)应用创新,防范刷脸支付安全风险,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制定了《人脸识别线下支付行业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刷脸支付在中国已经越来越普遍,多个支付巨头也纷纷加快在线下刷脸支付领域的布局。去年10月,中国银联联合多家银行共同发布全新智能支付产品“刷脸付”,正式宣布进军刷脸支付市场。与此同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均在不遗余力地推广各自的刷脸支付产品“蜻蜓”和“青蛙”。在各方商业力量的推动下,刷脸支付热度渐升,与此同时,其安全性以及信息泄露等风险问题也逐渐受到大众的关注。业内人士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支付清算协会《自律公约》的发布可谓正当其时。
《自律公约》要求,会员单位应建立人脸信息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在采集环节,要坚持“用户授权、最小够用”,明确告知用户信息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得用户授权,避免与需求无关的特征采集。在存储环节,将原始人脸信息加密存储,并与银行账号或支付账号、身份证号等用户个人隐私进行安全隔离。在使用环节,收单机构、商户等中间环节不得归集或截留原始人脸信息,实现端到端的个人隐私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自律公约》主要适用于线下刷脸支付场景。对此,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表示,相较于线下场景,线上场景的风险特殊性在于开放的网络环境与没有得到硬件加固的普通终端,这会加剧信息泄露风险、假体攻击风险与非授权支付风险(更加难以举证用户授权的主动性与真实性),或者形成多种风险的叠加效应,因而,在现阶段线上场景不应该被鼓励发展,至少要采用可信执行环境(TEE)、安全单元(SE)等技术加强风险防控,才能审慎开展线上场景的刷脸支付业务。他建议,在继续冻结开展线上场景的刷脸支付业务的同时,相关金融技术监管部门应尽快发布线下场景的刷脸支付技术安全原则,明确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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