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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ZFZJ.CN)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京东支付主体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银在线”)开出近三千万天价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汇罚〔2019〕89号”处罚书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被处罚金额2943.26万元。
本次罚单,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银在线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
据网银在线官网显示,自2003年成立,现有员工1200余人。网银在线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任常务理事单位、任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复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
早在2012年京东就以数千万收购了支付老兵赵国栋一手创办的网银在线。据“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网银在线成立于2003年非典期间,创始人为目前奥马电器董事长赵国栋。
网银在线于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后于2014年获得了国家外管局的跨境支付牌照(业务覆盖到酒店、机票、留学汇款以及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结售汇与购付汇)。网银在线业务范围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和北京市的银行卡收单,已经续展完成,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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