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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日报-巨细新闻
巨细新闻客户端12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信召红 摄影报道)本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辟布会,公布2021年医保政策调整环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1月1日,我市多项医保政策调整,详细为:
全面提高住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标准
自2021年起,一档缴费的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档缴费的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50元,进一步增强门诊保障能力,惠及更多普通患者。
建立国家会商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自2021年1月1日起,将17种国家会商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国谈药品暂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门诊使用国谈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参保住民一、二档缴费的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国谈药品的年报销额与住院医疗费、门诊慢病医疗费归并计入个人的年最高报销限额,但不计入参保人员乙类门诊慢病年最高报销限额。
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政策
一是降低多次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二是调整职工医保门诊慢病起付线标准和年最高支付限额。参保职工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线,两种门诊慢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累加计算。三是调整住民医保普通门诊起付线标准。参保住民在签约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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