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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支付领域相干监管法规麋集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均直指支付行业乱象,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谋划,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在支付清算市场加速对外开放步伐的形势下,强化支付行业监管正当当时。
自2010年建立支付业务许可制度以来,我国支付市场持续快速发展,无论是支付机构的数量还是规模都快速上升。现在,我国非银行支付市场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一。浩繁支付机构通过业务及技术革新,顺应消耗转型升级趋势,满足了社会公浩繁样化的支付需求,在小额零售支付服务领域发挥了紧张作用。
但在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乱象逐渐暴露。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违规“直连”“互联”,通过银行违规举行跨行清算,导致风险屏障缺失,资金信息高度不透明,还有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无证驾驶”,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
此外,违规谋划、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更有部分机构为灰色交易提供支付手段,甚至沦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道。相干举动扰乱了金融秩序,集聚了金融风险,陵犯了金融消耗者合法权益,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危害。
为整治这些乱象,近年来,监管部分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早在2010年6月,央行订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基础。2016年4月,央行等14部委联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2016年10月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整治支付市场乱象也被列为紧张内容。2017年以来,央行和相干机构更是从客户备付金、跨行清算、业务许可、条码支付等方面麋集出台文件,全方位“出击”,将“严监管”和“强服务”联合,打出了清算整治支付市场的组合拳。但是,由于此前出台的相干制度文件属于部分规章,层级较低,威慑力不够,难以完全满足对支付市场监管的需要。
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紧张一环。此次将支付行业监管的部分规章升级为行政法规,威慑力更强,将有助于我国支付清算市场形成“支付归支付、清算归清算、服务归服务”的格局,有助于平衡好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
特殊是在支付清算市场加速对外开放步伐的当前,厘清规则尤为紧张。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不少外资机构表示希望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此前,贝宝(PayPal)完成国付宝70%股权的收购,成为国付宝实际控制人,这标志着贝宝成为首个进入中国支付市场的外资支付机构。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进入,支付行业更需要加速补齐制度短板,为表里资主体营造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表里资机构在统一的规则之下开展业务,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支付业务的需要,提升支付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领和水平。(陈果静)
泉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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