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央行严查支付机构违法违规:罚6机构1.78亿,现最大罚单

1
回复
518
查看
[复制链接]

尚未签到

485

主题

491

帖子

0

积分

冒泡

Rank: 1

积分
0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06: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谭君
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消息称,今年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对辖区6家支付机构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78亿元,并对8名相关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42.2万元。其中,对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银信”)开出针对支付机构的史上最大罚单,罚款达近1.16亿元,对新浪支付罚款1884.33万元,对裕福支付罚款1453.59万元,有力震慑了支付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央行多次表态将继续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严格监管,并强调要强化精准打击,全力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守资金安全底线,抓好支付领域风险防控。
央行严打支付机构违法违规,开出超亿元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在官网发布的《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坚决促进支付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称,今年以来,营业管理部围绕“严监管常态化”工作主基调,针对辖区部分支付机构合规意识弱、违法违规严重等问题,多措并举,加大查处力度,对6家支付机构给予警告,处罚款合计17837.75万元,对8名相关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42.2万元。其中,对商银信罚款11597.79万元,系国内支付机构最大罚单;对新浪支付罚款1884.33万元、对裕福支付罚款1453.59万元。加强支付机构监管,促进首都支付市场持续向好,支付生态健康发展,为经济金融发展提供高质量支付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称,合规经营是支付机构存续的底线和最基本要求,也是支付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合规得到支持,违规必将严惩。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高违规成本,有利于支付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法规和监管的严肃性,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敬畏规则、尊重监管的市场氛围,对于构建守法合规、公平竞争、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的支付生态,优化经济金融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支付机构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支付机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风控水平与合规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群众矛盾得到有效缓释,支付服务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多起刑案曝露支付机构代扣乱象,央行罚金屡创新高
2020年3-4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刊发系列调查报道,连续披露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的“无短验裸扣”“套路扣”,以及为赌博平台等提供支付通道、为诈骗犯罪分子所利用等乱象,许多人反映银行卡资金被莫名划扣。
犯罪分子通过注册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通“代扣通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盗扣受害人银行卡内钱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接口沦为网络黑灰产不法分子的作案通道,而持卡人的账户余额可被悄无声息地扣走。近两年,全国法院判决的此类刑事犯罪案件至少已10起。
今年3月26日,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对瑞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124万元。这在当时,是中国人民银行历年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聚投诉及黑猫投诉等平台显示,作为支付机构的瑞银信,数百次被投诉。自2016年7月4日至2020年4月8日,聚投诉上有616条相关投诉;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3月24日,黑猫投诉有104条。投诉内容包括通过pos机刷卡之后钱未到账,无故盗刷、划扣,催款骚扰等。
而在4月30日,央行对支付机构的罚单再次突破罚金纪录。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09.097471万元,并处罚款6588.694167万元,罚没合计11597.791638万元。
责任编辑:卫佳铭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尚未签到

589

主题

2586

帖子

0

积分

冒泡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20-10-15 07: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描微信二维码

查看官方公众号

了解更多详情

2241998733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18:00)

在线QQ客服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汇街342号
电邮:wxcydz#qq.com(#换成@)
微信:2241998733

无限创意电子仅提供平台服务,如有贷款产品及展示信息均为互联网采集。贷款属于借贷行为,本社区不提供任何代办服务。借款有风险,申请需谨慎,风险自理,责任自担。 © 2018-现在 VIP团队( 蜀ICP备17006511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