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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没4227.43万元
央行营业管理部又开出一批罚单,被罚的机构包括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与1家银行、1家财务公司。其中,被处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开联通支付与银盈通,分别被罚罚没2372.673638万元与1854.762294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即开联通支付)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开联通支付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60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39万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等规定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550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95万元。合计罚款944万元。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四十六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第七项等规定,对开联通支付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9.636819万元,并处罚款980.636819万元,罚没合计1380.273638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开联通支付2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48.4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
同样的,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即银盈通)也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合计被处罚1854.762294万元。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银盈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21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50万元。合计罚款271万元。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四十六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对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6.934322万元,并处罚款911.827972万元,罚没合计1518.762294万元。
同时,银盈通支付1名相关负责人遭罚款10万元,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55万元。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统计发现,这2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没4227.43万元。
此外,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欠交人民币存款准备金,而被罚款20万元;蒙特利尔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合计被罚197万元,1名负责人合计被罚8万元。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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