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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一篇: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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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09: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S:这是征求意见稿出来时的解读,搬家到这儿。正式稿的解读在这儿可对照阅读,能看出观点和态度的变化。
……………………………………
朋友圈又被刷屏了,说什么的都有。
至于解读,我觉得没有必要了,央行的网站上有解读,并且解读得清清楚楚,甚至把一些潜在的意思都表达出来了,例如,支付机构的定位,NFC/ 二维码暂不考虑,指纹是个方向,等等。
关键说一下如何看待吧。其实这份文件就说了两件事:
一是重申并严格支付机构的定位,支付机构到底是干什么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能做的到底怎么做,也就是所谓的“不忘初心”;
二是无论银行还是非银支付机构,尽量使“同一业务遵循相同的监管要求”,例如,关于提升认证水平以及限额管理,客户身份识别,风险提示,客户分级,反洗钱,外部评估,相关报送等等。
很多人提到第八条,禁止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账户,也是“定位”问题,乃至很多人吐槽的资金出入定向以及限额问题,也是“定位”问题。
回到事情的发端,支付机构一开始是依附于电商的,基于真实交易,小额快捷灵活,是社会资金流转的有益补充,说白了,就是一个通道。
但随着某些支付机构规模体量的增大,已经不满足于原来的定位。这也正常,我在一篇“王朝与世家”的文章中说过,历史上大地主阶级在掌握了文化和经济之后必然要诉诸于政治表达,于是,某些支付机构脱离了通道的概念,开始与银行博弈,有些业务慢慢有了银行性质,例如资金沉淀,资金存管,清算结算。
但其开展的这些业务又局限于自己支付体系的闭环之内,脱离了资金账户,脱离了监管,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是监管部门肯定不希望看到的。当我们谈及次贷危机时,谈及近期高压态势的反洗钱时,可能仅仅是谈资,但如果是站在人行的高度,那就是如履薄冰了,看不清楚的业务,只能小范围尝试,一旦大了,就存在失控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万一传导到金融系统,就会无法收拾。这应该是当前这份文件的一种态度。
千万不要抱怨监管在保护银行,银行是国家的金融基础,经济命脉,如果反而去保护支付机构,乐子倒大了。但再深入分析,监管其实是一种审慎的平衡,并非保护银行,就拿现在在某些支付机构占据 80%以上流量的快捷支付来说,没有各家银行的大力支持,支付机构哪有今天的局面。
再说一下限额的问题,小额和大额,并非仅仅是额度问题,量变必然引发质变。我们不妨看看国际上关于大额支付的要求,一个比一个严谨,即使在银行领域,国外银行的大额转账也比国内银行严格得多,一般都是必须到柜台签约,还要签约收款人。的确,环境不一样,国外对支付的诉求可能少一些,但其法制环境、信用环境也不一样。原来适用于银行的一些要求,于是被监管挪了过来,例如,公转私交易有五万元增加备注说明的要求,这在银行早就有了。
此处补充一下,该文关于限额的要求是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例如支付宝的余额,而通过绑定银行卡进行支付,是没有限制的。此举也是为了防止资金在支付机构。沉淀多了,就要想办法利用起来,钱生钱,而鉴于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就相当于预付卡,没有利息,没有存款保险,更没有 XX 背书,纯靠支付机构信用,这要是有点动荡,那么大体量的客户啊,再加上支付机构内部资金流转不在监管之下,监管肯定不放心。
纵观该文,对识别客户、资金流转、反洗钱所费笔墨较多,也能看出监管的关注点,对资金流转的监控,一切要在视线之内。
当然,这个文件的发出,还是有一些突然,并且其中关于客户多渠道验证三个渠道、五个渠道的标准,乃至 200 块钱的限额,都值得商榷。但毕竟是征求意见稿,各家还有一番博弈。但是实在没有必要搞什么阴谋论,然后互喷口水,互相鄙视,只要站在监管,站在人行的角度,想一想,创新固然重要,创新固然万众,但金融稳定性还是第一位的,要有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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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评论太多,统一补充:
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听起来好像大家都懂,但实际上,越基础的东西越复杂,需要更多的专业性。央行这次的办法是写给非银支付机构的,有些术语、措辞有些隐晦,再加上很多人对支付、结算、清算、账户的概念也不甚了了,难免出现误读。
基于大家对我这篇文章的广泛评论,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解释一下。
1.注册门槛提高了?
结论:普通客户注册门槛没有提高,提高了支付机构的获客门槛。
源自办法第九条,央行解释说“为强化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加强支付账户实名制管理,本条款要求支付机构通过外部渠道对客户信息进行多重验证,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我看到很多无聊的解读,说,自此之后客户注册支付账户需要跑多个老爷部门,弄多个证明材料。其实,办法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普通客户注册时仍是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正反面电子影像,再加一些诸如手机号码、学历、职责、家庭住址、邮箱等的信息就可以,目前支付机构也是要求这些信息。
提高门槛是支付机构的后台,注意是后台验证方式,既然在后台,普通客户应该是感觉不到的。
目前支付机构拿到客户信息之后,一般还要求客户绑定一张银行卡,然后拿客户填写的信息与银行卡关联的信息进行验证。也就是说,目前,支付机构起码已经有一个验证渠道了。
现在办法要求三到五个验证渠道。公安部的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算第二个,这是目前各家银行必备的;再找另外三个就好了,例如,人行或者第三方征信机构,税务数据,等等。并且,央行说的是交叉验证,那么多张银行卡,多个征信机构,都是可以的。就具体难度而言,还在支付机构的接受范围内,所以我说,提高了支付机构的获客门槛。
当然,我跟许多人的观点一致,为什么是五个,不是四个,不是三个就可以?这是值得商榷的。央行没有说明白,解释中也没有决策依据。
2.支付限额降低了?
结论:正儿八经降低了,这就是央行的目的!但请注意,降低是支付机构账户余额支付的限额。
以支付宝为例,我们购物支付时能够看到,一般有三种支付方式:账户余额、余额宝、银行卡。在上述三种中,被限制的是“账户余额”。这种限制的目的就是:平时闲着没事,别往账户余额中充太多钱,要么留在银行卡,要么投资理财。
如此,就需要问大家一句?真的影响你买 iphone 了吗?真的阻止你剁手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明你有一个习惯:无论买什么都是先把钱充到支付机构的账户中,然后再消费,而非直接通过绑定银行卡支付,也就是所谓快捷支付。
央行是支持快捷支付的。我也有朋友在某知名支付机构,私下问过他,快捷支付的流量占比是多少,80%以上,这还是往少了说。
可能大家还有问题,为什么央行对支付机构账户,这么看不顺眼?原因只有一个,央行说,这个账户不在我的监控之下,我不放心。
俗话说,得账户者得天下,支付机构正是凭着一套虚拟账户体系站稳了脚跟。有了账户体系就可以承载资金,留住资金,实现体系内资金流转,代替银联实现清算,等等,等等,还有好多。这样的账户体系,对央行而言,已经傻傻分不清了,这不是银行账户干的事情吗?
进一步说,有多大能力,就要担多大责任,承受多大风险。支付机构的虚拟账户体系能干这么多事情,能承受这么多风险吗?不能。为什么,因为没有附加于虚拟账户体系的各种约束,各种监管,并且,它还真没有这样的能力。有人可能说,为什么之前没阻止,这个……这个,因为之前央行还没看清楚,没有风险暴露出来。
我相信一个说法,人若要修行,就要守戒律,即约束。修行浅薄的人,不用守太多戒律,可以妄为;而修行高深的人,一定要守严格的戒律。有高深的修行,而没有严格的戒律,就是入魔。
我知道这篇文章的受众可能是没有基础知识的大众,再多说几句。为什么国家要推存款保险制度?固然是进一步支持利率市场化,提高市场配资的多渠道、多层次,让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去自由得匹配与之对应的风险,但本质上不也说明,银行倒闭的风险比以前增加了吗?你看,银行账户的资金也需要保险支持了。那支付机构的账户呢???
再深入挖掘一下,为什么现在才推存款保险,因为新的经济形势。美国的次贷危机,哦,应该是世界的次贷危机,雷曼为什么倒闭了?因为它没有现金流了,它拿着钱去玩新鲜花样了。这就像今年的 A 股,最大的风险就是,你永远不知道风险在哪儿。支付机构账户上的钱,说白了,央行怕支付机构变相去利用,并且,央行,还 什 么 也 看 不 到!
3.到底谁是受害者?
结论:支付机构、以及依靠支付机构做资金存管的 P2P 等机构。
支付机构受打击是肯定的,本来可以依靠虚拟账户体系干好多事情的,现在限制向其中充值了,也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了。
我知道大家有这么一种想法:既然银行干不好的事情,干嘛不让支付机构干?你看,支付机构干得那么好!
大家从小学习政治,都知道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重要,非常活力,深化改革的生力军,但占主体地位的还是公有制经济。难道要由此推论一下?
央行对经济是有宏观架构的,支付机构干的事情是有益补充,是非常有活力的一部分。但是,非要说,代替银行吧,那支付机构就不要叫“支付机构”,申领银行牌照就好了。在央行的排布中,谁干啥,谁干啥,是有划分的。即使拿起阴谋论来说这事,那也是一番博弈的。
大家还记得少林寺那几位高僧吧,老衲中通、圆通、速通,还有少侠顺丰,干得那么好,怎么不取代邮政储蓄?偏远的大山、遥远的农村、吃力不讨好的快件,这是它的责任。
再多说一句,我是小兵出身。有人说,和平年代,要那些当兵的啥用?你看看美国大兵干得多好,在国际上耀武扬威。我想说的是,兵,就是国家机器,基础设施,在你看不到的边疆哨所,在你白天么么哒、夜晚啪啪啪的时候,默默守卫着,这是它的责任。
4.对银行全是好处?
结论:并非如此。
对银行而言,央行站出来说,儿子,放心吧,账户是你的。支付机构以后也许、可能专注于通道业务了(我这儿之所以不肯定,是因为我对马总充满信心,不信我们拭目以待,这个办法挡不住他,估计,过几天又有一个创新出来)。
职责边界明确之后,银行、支付机构不用在模糊地带你争我夺了,双方的关系会向合作倾斜,例如,依托银行做面对面客户身份识别(个人感觉,这只是央行的一厢情愿,估计可能性不大)。
此外,P2P 的资金存管业务,原来多由支付机构在做,银行可以接盘了,但银行是否愿意接,接得住,这都是问题。我就听过某个与某银行有关系的 P2P 平台,想由这家银行做存管,对接了半天,没搞定,有数据的问题,也有风险的问题。
对银行而言,还是需要类似支付机构这样的冲击的,无论是国内做强,还是国际赶上,都需要一定的健壮性,按我的理解,央行应该多放任一段时间的。
都觉得风险离我们很远,其实不远,当前金融体系的关联很复杂,这就是所谓系统性风险潜藏在阴暗处,你无法察觉,当你察觉时,可能已经不在岸边。抛开阴谋论不谈,稳健一些好。
但通过监管政策约束竞争双方,还是容许一定的冲击让双方磨练,这也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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