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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处置“老赖”存款?法院向微信支付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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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07: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给大家日常生活,同时也成为失信“老赖”快速转移或挥霍财产的渠道。北京二中院日前专门向微信负责电子支付业务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12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对于北京二中院提出的建议,财付通公司十分关注,已经启动内部研讨,并将与院方保持密切沟通。目前,法院可依法核查、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账户余额。
二中院建议微信完善失信北京执行人存款处置
据北京二中院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微信(腾讯公司)建立了协查机制,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快速查询到被执行人微信钱包内的存款,然后在线冻结,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提供了巨大帮助。但在利用微信查控财产时,北京二中院发现法院通过系统查明被执行人的微信存款后,只能冻结,不能扣划;需要扣划案款账户时,需到腾讯公司住所地进行。此外,对被执行人微信存款的冻结,只能对已查明的数额进行冻结,不能超额冻结,被执行人常利用这个空子随意转移存款,进行消费。而且,被执行人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可以开立新的微信账户,通过新账户规避执行。
对此,北京二中院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建议:一、修订相关系统,尽快完成在线扣划;二、微信的系统现只支持对已查明金额的冻结,而被执行人的债务数额往往大于已查明的存款金额,因此建议微信修订系统,支持超额冻结;三、被执行人未完成法定义务,不应再开立其他账户规避执行。微信在适当时可建立被执行人备案系统,不允许未完成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
对二中院的司法建议,财付通公司表示十分关注,已经启动内部研讨。目前,法院可依法核查、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账户余额。
朝阳法院建议限制“老赖”开立新银行账户
据了解,其实不止财付通,传统的银行系统也存在相关问题。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的限制问题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送了司法建议。央行营管部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函,对所提出的建议—进行答复。
朝阳法院执行局在处理多起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逃避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在其账户被全部冻结的情况下,又开立一个甚至多个新账户,短时间内进行大额账目进出。此类对抗生效判决的手段被更多地被执行人效仿,为执行工作的进行和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经过细致的调研和论证,综合各种因素,朝阳法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二是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专类账户额度进行限制。三是醒目告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内容。四是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基金、理财类的到期回款账号变更业务。
央行行营业管理部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对失信行为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开立新账户”因具有高度系统性和创新性,未来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征信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保护教育工作,协助人民银行推动完善有关立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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