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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推进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国家医保局:2021年起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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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8 12: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全国人大代表陈鑫提出的关于“推进医保按DRG支付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国家医保局表示,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启动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起,符合条件的试点城市将启动实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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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吸取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方案

为切实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共同成立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试点方案:
一是明确了实现“五个一”的任务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
二是确定了保障基本、统分结合、公开公正、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动态调整、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
三是在技术路径的选择上取“最大公约数”,我们融合了全国多个DRG版本以及上海、广州的经验,使用医保统一的编码体系。
四是确定了分“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在顶层设计阶段,2019年9月底前完成国家相对统一的DRG分组,指导各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分组细化调整本地分组、制定各组具体权重和费率,2019年9月-2020年12月开展模拟运行。2021年起,符合条件的试点城市启动实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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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对统一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

一是组织专家团队起草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分组技术规范。包括DRG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实施的数据要求、数据准备、数据质控,数据标准化上传规范,分组策略与原则,具体分组标准,权重和费率的确定,付费结算方法等。
二是确定分组标准,融合各版分组器的基础上形成医保版分组器。基本原理是根据患者出院诊疗信息,先将病例按主要诊断分到某一主要诊断分类(MajorDiagnosticCategories,MDC),再按照主要治疗方式分为邻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Adjacent-DRG),结合影响临床过程的年龄、性别、有无合并症和伴随病(Complication&Comorbidity,CC)、有无严重合并症和伴随(MajorComplication&Comorbidity,MCC)等其他因素,最终将所有病例分为具体DRG组。
分组方案由试点城市、技术指导组专家共同调整,动态统一。在试点中逐步融合,形成适用于全国的DRG付费方案,以试点城市为基础向全国推广。
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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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研究DRG付费有关政策,使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能够在试点城市落地,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充分沟通,使DRG分组更加符合临床规律。
二是建立逐级培训机制、定期评估机制、定期报告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试点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逐步建立基于费用控制和医疗质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医生规范医疗行为,在提升医疗质量的同时,主动控制医疗费用。
相关链接
何为DRG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类, 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 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
DR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DRG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百度百科
■编辑/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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