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敖汉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破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对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还以各种方式进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活动,违法所得高达1000万。 骗子玩的都是套路
小杨在敖汉旗新惠镇经营一家手机店,8月份,在朋友的引荐下,贺某向小杨推销免费POS机,安装条件是小杨要帮贺某代还信用卡,次日,贺某再使用此POS机刷卡将钱还给小杨,且每万元支付小杨80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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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便宜可赚的小杨欣然同意,前几次两人的“合作”颇为顺利,可最后一次在小杨为贺某代还了6万元后,贺某却迟迟没有还钱,带着疑问的小杨到银行柜台咨询,才知道原来这台POS机是以贺某名义办理,之前每次自己收到还款,是因为钱到贺某的卡里后由贺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小杨,骗取小杨信任后,贺某最后拿走6万元逃之夭夭。
法网恢恢,在敖汉警方紧密追缉下,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贺某被成功抓获。经查,贺某同样以代还信用卡为由,多次向喀喇沁旗许某借款,最后一次90万元的信用卡钱至今未归还;
套路玩出多样化
敖汉警方在对案件进行深挖的同时,又有多人前来报案。证据显示:
贺某以做短期贷款业务为由,向红山区尹某借款68万元,多次催要,贺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贺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将27万元债权转移给吴某,在债权被起诉后,经鉴定,贺某转移给吴某的借条系伪造;贺某向红山区王某借款44万元,多次催要后,贺某将一辆本田轿车给了王某,经核实,本田轿车系租赁公司所有;贺某在敖汉旗赵某经营的租赁公司租用了两台轿车,现已超出了租用日期,通过GPS系统找到这两台车时,发现车已经被变卖。
就这样,贺某以信用卡代还、办理贷款、搞工程为由,诈骗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十余名群众。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贺某诈骗1000余万,钱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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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贺某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诈骗的钱都用在了炒期货生意上。8月份,当贺某将全部家当投入到一大宗物品交易平台上准备大赚一把时,交易平台无法登陆,此时的贺某才意识到,自己也被骗了。
目前,贺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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