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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8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济南市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中首先开展癌症早诊早治试点。
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参加早诊早治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待遇;年龄在45至70周岁之间;之前未被确诊患有关疾病;经筛查属于患试点病种的高危人群。综合考虑癌症发病率、诊断方式、确诊难度等多方面因素,济南市将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和直肠癌作为试点病种,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结合济南市实际,将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历下区人民医院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首批试点机构。在诊查项目的选择上,根据疾病临床诊疗规范,确定肺癌的诊查项目为肺部低剂量螺旋CT,食管癌和胃癌的诊查项目为胃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结肠癌和直肠癌的诊查项目为肠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诊查项目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85%,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同一诊查项目的诊查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参保人自愿增加的其他诊查项目,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据悉,部分癌症项目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在全省尚属首家,在全国也是率先。此次开展的早诊早治项目涉及职工医保参保人约135万人,预计将惠及高危人群85万人次,惠民利民。
据了解,除了这项惠民新政策外,2019年以来,济南医保已经发布了系列惠民新政,其中包括:
1.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2.加强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保障
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实行限额动态管理,缓解居民医疗费负担。
3.扩大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社区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普通门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由目前的534项扩大到1800余项,与住院一致;各级别医院住院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提高10元;职工医保住院(含门诊规定病种)报销封顶线由44万元提高至60万元;肿瘤放疗、高精度CT等102个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由目前为30%或40%统一降低至20%;单价100元以上、个人自付比例为40%的耗材,统一降至30%;大病“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低至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20%,取消最高报销限额,由40万元改为上不封顶。
4.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将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继续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特供药店“双渠道”供药模式,让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5.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推动全市企业总体缴费水平有实质性下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6.扩大残疾儿童医疗保障范围
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万元。切实降低残疾儿童医疗保障范围。
7.落实苯丙酮尿症患者医疗救助政策
将治疗所需特殊食品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18岁及以下患者按75%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5万元;18岁以上患者按7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2万元。
8.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通用”
职工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各区县定点药店通用,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提高就医购药便捷度。
9.自行异地住院纳入报销范围
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到外地住院就医的,由原先不予报销改为个人首先自付30%,再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10.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支付范围
针对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20-100元不等的医事服务费现状,对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北京就医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参照北京市报销标准,门诊医事服务费按照三级医院40元、二级医院28元、一级医院19元的定额标准纳入报销范围;住院医事服务费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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