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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整万亿备付金计息规则,第三方支付行业喜收50亿“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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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8 03: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 苗艺伟
临近农历新年,央行悄然通过备付金计息规则调整,为各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送上了一份“红包”。
1月7日,界面新闻从多家支付机构处了解到,自2019年11月起,央行决定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结息,该计息政策的实施期长达三年,从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根据央行数据,截至2019年11月末,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为1.48万亿元,此次,央行付息的0.35%的年利率只相当于商业银行的基准活期存款利率。按照粗略的1.5 万亿规模备付金的付息来算,此次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的新年“红包”约52.5亿元。
易观智库资深支付行业分析师王蓬博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两年以来,央行从备付金集中存管、网联的成立、断直连以及互联互通的推进,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在监管层面风险已经降到最低,备付金的付息时机已经基本成熟,计息政策最主要利好的是侧重于提供线上支付解决方案、有较多备付金沉淀的支付机构,而对于侧重线下收单业务的机构影响不是很大。总体来说,这个政策对于整个行业算是重大利好,使得中小支付机构在转型深耕服务B端的、创新行业解决方案的同时,依然有一些利润保障。
备付金,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一直以来,“备付金账户吃利息”是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从2017年至2019年,央行曾经历长达两年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收缴、集中存管。在2017年实施备付金存管新规之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在银行而带来的利息收入“默认”归支付机构所有,但支付机构以各种方式挪用备付金,无法足额兑付客户资金等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解决备付金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2017年1月,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要求支付机构将一定比例的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成为存缴备付金的开始。
自2017年4月起,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开始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从2017年1月发布集中存管备付金新政,到2019年1月完成集中存管,央行完成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约1.5万亿的备付金的存管,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商行的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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