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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恩兴 管志帆)12月26日上午,记者从全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我区将在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全面实施总额预决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其中门诊实施总额预决算管理下的按人头付费,住院总额预付下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付费法或长期慢性病住院按床日付费方式。
DRGs就是医保部门根据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保的病人时,医疗部门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
“我们以‘控基金’和‘提质量’为双目标,通过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药机构自我管理,降低不合理医疗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升群众获得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志介绍说。
此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和药店开展的支付,参保人员就医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省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和医药机构间的医保费用结算方式不变,不受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付费方式调整的影响。
据介绍,改革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引导医院和药店——特别是签约家庭医生能主动承担起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守门人”,从源头上节约医保基金,实现从“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让群众少花钱,看好病,少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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