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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
近日,一对离异夫妻因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闹到了大英县人民法院。
“哪怕再没钱,也不能缺子女的抚养费。”12月22日,在孩子爷爷奶奶的劝说下,孩子的父亲陈某同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男子离婚后 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据了解,2011年4月12日,男子陈某与女子蔡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7月5日生育一子蔡某熙。2013年5月10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蔡某熙由母亲蔡某抚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但是陈某未及时足额向蔡某熙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蔡某起诉至大英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蔡某支付蔡某熙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的生活费95800元,自2019年5月起每月向蔡某支付蔡某熙生活费2000元至蔡某熙年满18周岁为止。 但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父母劝说后 他同意给孩子抚养费
2019年9月15日,蔡某向大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给付2014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生活费,共计1058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经查,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套位于广汉市郑州路的按揭房,执行干警准备对其房产进行挂网拍卖。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应该履行的义务,哪怕再没钱,都不能缺子女的抚养费……”陈某的父母得知将挂网拍卖陈某的房产,一直给陈某做思想工作。听了父母的话,陈某内心有愧,与蔡某一起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并在承办法官面前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陈某于2020年1月20日起每月支付蔡某4300元,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总计给付蔡某105800元。蔡某也作出让步,同意2019年10月之后的孩子抚养费等陈某手头宽裕了再支付。( 谭伟 全媒体记者 郑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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