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线上支付业的快速发展,一种名为“第四方支付”的新犯罪模式浮出水面。
12月23日,据央视财经报道,广东省警方抓获了涉及第四方支付平台犯罪嫌疑人107名,扣押现金160余万元。这是自今年4月起,广东网警对湛江一个犯罪团伙开展侦查时,研判出的新型犯罪模式。
所谓的“第四方支付”指的是相对第三方支付而言,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的网络支付平台,没有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许可牌照,属于违法网络支付途径。
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聚合支付”,其含义为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等接口,非法对外提供综合支付结算业务。
通过第四方支付的诈骗行为是在所谓的金融App上,诱导用户充值,再以炒外汇、期货、比特币等方式进行“投资”,而当中的非第三方、非商户支付渠道就是其中的“第四方支付”。
根据警方的解释,在非银行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阶段,第四方支付平台犯罪案件频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绿色通道”。这些“绿色通道”往往以合法面目示人,平台分工颇为细化,通过层层伪装,形成一条完整而又隐蔽的产业链,打击监管难度大。
据央视财经的报道,“第四方支付”犯罪常以熟人推荐为传播渠道,湛江市民江先生正是通过朋友介绍,声称利用区块链技术让用户们领养虚拟电子狗作为投资理财产品可以取得收益,于是下载了一款App,投入了1000元作为初始基金。
5天后,江先生在1000元的基础上获得了12%的收益,于是他加大投入,前后投入8万元左右的本金,却没有预料到不久后,平台突然关闭。
据警方的侦查,本次在广东省涉案的两个第四方支付平台为湖南长沙红路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新红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经营,这两间公司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为机构的客户或者代理商,即“第四方平台”,再进行诈骗。
这不是“第四方支付”的首次诈骗了。今年5月,福建晋江警方查封了一个名为“通宝支付”的平台,该平台通过层层转账,洗白资金,为涉嫌赌博、诈骗的个人或团伙提供支付服务,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
惊人的投资回报率、熟人推荐与看似成立的收益模式是“第四方支付”诈骗的表现形式。由此看出,建立更完善的风控体系是在移动支付背景下,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共同的命题。
本文源自火星财经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