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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瑜)今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相关通知,确定全国30个城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城市。这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在30个试点城市中,西宁在列。12月17日,记者从国家医保DRG(CHS-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西宁会场了解到,我市试点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DRG付费体系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医保支付。简单地说,就是将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转变到“按病种付费”。当日的培训会上,来自国家医疗保障部门的7名专家针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向我市医保部门的骨干人员和核心专家进行讲解。记者了解到,“按项目付费”,就是按诊疗项目付费,如尿常规一项多少钱、血常规一项多少钱。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将一项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定价,以作为医保支付的标准,比如说:白内障,根据合情合理的医疗资源消耗,制定出它总共需要花多少钱来治。“按病种付费”是医改的关键,不仅可以降低医保支付,还可以推动全国医保标准的统一。
据了解,6月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进行了数据采集、方案设计、业务学习等筹备工作,下一步将进入信息化建设阶段。按照国家医保局“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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