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公布一则处罚信息。
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被罚款30000元,并责令暂停新增特约商户。
易通金服支付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
据了解,易通金服支付是一家具有国资背景的支付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为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持有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4.13%股份。山东省商业集团的大股东则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此前,山东省商业集团旗下原有两家持牌支付机构,分别是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和易通支付有限公司。前者拥有山东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后者拥有全国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牌照。
在第二批支付牌照续展中,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合并了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增加了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业务。而易通支付有限公司则在2017年5月15日被央行正式注销了支付许可证。
2017年5月3日,“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