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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一场DRG(为按疾病诊断分组)业务基础知识培训会在太原市医保局举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太原市医保部门代表、山西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等19家三甲医院及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代表都接受了相关业务的培训。这意味着太原市医保支付方式将发生变化,各大医疗机构正在为顺利推进DRG付费系统建设做准备。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一种以疾病诊断为主要分类依据,将住院病人进行分类和分组的方法。根据住院病人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以及病人个体特征、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的“疾病诊断相关组”,并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等。DRG付费方式下,病人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检验都成为诊疗服务的成本,而不是医院获得收益的手段,过度医疗的行为会得到抑制。2018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要加快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今年6月,包括太原在内的30个城市被列为DRG收费国家试点城市,医保支付即将进入DRG付费时代。
作为省级DRG试点城市,太原市医保局选取了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太钢总医院作为市级试点医疗机构,配合省医保中心同步开展山西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2020年启动模拟付费,2021年对试点医疗机构进行实际付费。
“推行DRG试点,是新医改的要求。如果医院能将治疗成本控制在价格线以下,即可获得盈余;如果治疗费用超出价格线,医院则需承担超出部分的花销。因此,实行DRG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更高效、管理更精准;医院诊疗更规范、成本管理更高效、推动技术发展;患者则能明明白白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结算更便捷。”在培训会上,国家DRG试点工作专家组成员朱兆芳这样介绍。
据介绍,太原市DRG付费系统建设规划与应用开发项目正处于基础启动阶段,本次培训会使医保管理人员对DRG付费的全流程有了初步认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配合做好DRG医保付费的各项准备,顺利完成现阶段的历史数据采集工作。(记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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