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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下发“最后通牒”POS套现渐入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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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7 19: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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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代消费能力旺盛的年轻人而言,申请数张高额度信用卡,再购买一台用于套现的POS机,几乎已成标配,不过,这波操作日后或将变得难以为继。
据《电商报》了解,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网络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收单成员机构对商户的受理终端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POS机、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将被停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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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份《通知》还对网上买卖POS机等受理终端的行为下达了“最后通牒”。银联表示,收单成员机构要加强外包机构管理,严禁外包机构利用网络渠道售卖受理终端。
长期以来,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用户,利用POS套现几乎已成潜规则。有业内人士指出,套现行为早已被央行明令禁止,但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卖机具就能赚钱而且将来的交易还能提高交易规模和手续费收入,在利益面前他们往往也就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非法套现为当事人创造了方便和利益,但却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不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直接给金融安全带来的威胁。
一方面冲击了国家对现金和反洗钱的日常管理体系,相关部门难以对套现资金进行有效的鉴别与跟踪,给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由于POS套现隐秘性高,加之目前网络支付等新兴支付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套现之后可以及时地转移赃款,加大了银行反洗钱的难度。
另一方面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信用卡持卡人套现后一旦无法还款,发卡银行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催收费用、恶意透支的诉讼费用,以及坏账损失的核销费用、银行的利息损失等。
鉴于POS机套现行为所蕴藏的巨大金融风险,监管部门也早已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据《电商报》了解,早在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便发布了《关于防范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7条便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消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或许有观点认为,利用POS机套现早已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这些年来依旧屡禁不止,银联这次所谓的“最后通牒”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
毋庸置疑,POS套现由来已久,并不能靠银联的这一纸通告实现完全根除,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央行加大发洗钱整治的背景下,POS套现作为关键的风险源头,其可操作的空间正越来越小。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央行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业内称之为“85号文”),明确支付机构需加强特约商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核特约商户申请资料,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合适特约商户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央行的统一部署下,自今年3月以来,银联已经陆续下发了多份与商户审核、受理终端管理相关文件,强调将落实85号文,打击POS套现行为。
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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