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发表于 2021-1-6 23:18:21

扛4麻袋硬币恶意支付实行款,罚5万不冤

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SLKMb5ZGCEBFc9图片来自北海市海城区法院。
据汹涌新闻报道,近日,因不满法院判决,广西北海一汽车公司老板叶某携4麻袋硬币清偿劳动纠纷执行款,法院认为该男子的悲观对抗行为严重妨碍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决定再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1月6日,海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对此做出回应,并表现涉事劳动者手部因工伤致残,拒收这些硬币。
故意给别人找“不痛快”的人,往往自己也不会痛快,该老板的做法就很典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即使一万个不甘心,也不该用这种恶意、悲观的态度对抗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若对判决不满,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正当、合法的途径办理。法院是说理的场所,不是撒气的地方,任性而为、故意找茬,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究竟上,该老板并非不懂法,而是刻意钻法律的漏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法定钱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无论主币还是辅币都有无穷法偿能力,即使是几麻袋五角、一角的硬币,收款方也不能拒收。因此,该老板扛4麻袋硬币清偿执行款,法院没有拒收的理由。
尽管如此,钻法律漏洞的行为也不是总能得逞,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也不会违背社会公认的常识、常理、常情。一家经营汽车生意的公司,日常都是大额交易,偏偏这次费尽周折换取4麻袋零钱清偿执行款,可谓满满的都是恶意和刁难,而且在究竟上已对司法执行工作构成了拦阻,被法院罚款5万元并不冤。
司法不仅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还具有引领社会崇德向善的功能。如果法院对这种恶意支付、对抗执行的行为听之任之、束手无策,不仅影响执行效率、浪费司法资源,还会纵容非法企业肆意侵占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嚣张气势。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对该老板的做法表现谴责。恶意支付是典型损人不利己的报复行为,最终只能吞下输了官司又输人的苦果。
现实中,类似恶意支付事件并非个案。不难发现,类似事件有一大共性:一般由劳动纠纷引起,劳动者依法维权胜诉,而老板处心积虑给劳动者找“不痛快”,最终打起了“硬币支付”的歪主意……一般来说,经过媒体曝光,企业付出荣誉受损的额外代价后,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办理。
有专家指出,办理问题的根本之策,是在立法上确定小额辅币的有限法偿功能。所谓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交易中,若使用小额辅币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立法需要审慎考量,但在个案判决上,法院完全可以做到为讨薪民工撑腰,就此看,广西北海这起判决,做了一个精良示范。
□陈广江(媒体人)
编辑:王言虎 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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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影飒 发表于 2021-1-7 00:20:04

法院罚款不可行,硬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流通货币,缴执行款完全合法,只不过是被执行人的呕气行为,应以教育为主。

键118942686 发表于 2021-1-7 04:45:19

原告因手部受工伤,无法使用硬币(在这个老板的店里受伤,老板是不是明明知道?)这个理由还不充分吗?

鄂虎63057155 发表于 2021-1-7 06:33:26

有消极对抗的罪名吗

豆豆99536 发表于 2021-1-7 06:58:44

硬币不是钱吗?

似是故人来8824455 发表于 2021-1-7 08:14:09

法院要在法律轨道上行事,不应该任性!

乐言一点 发表于 2021-1-7 08:24:09

执法而不是玩于法。施法者更应该谨慎。。

珍情赣线 发表于 2021-1-7 08:39:14

这个法官可以任意判决,牛

人生若只如初见79878630 发表于 2021-1-7 09:12:54

莫须有

莲花山老顽童 发表于 2021-1-7 09:15:43

用法定货币支付执行款,违反哪条法律条文?即使恶意,法院也不能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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