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检查启动
为确保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厅、省总工会组建3个督察组,于2016年1月至春节前对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察。本次检查明确了九大督察重点,对涉及10人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件,落实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依农民工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同时,建立清欠通报和企业惩戒制度情况,各地及时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拒不支付工资,相互推诿不配合清欠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通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专项检查督察工作,将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莫青)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