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报销支付额提高!从10月1日起宝鸡执行年度最高支付8万元
近日,宝鸡市医疗保障局消息,从10月1日起,血友病报销支付政策调整,新政策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据了解,从2014年起,宝鸡市将血友病纳入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按照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农村居民进行分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由于血友病患者自费金额逐年上涨,原来的政策已渐不适用,为此市医保局通过全面摸排和广泛征求意见,参照全国各地血友病报销政策,出台了我市血友病参保患者门诊报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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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血友病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月支付,7周岁以下(含7周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7周岁以上轻度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中、重度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城乡居民门诊支付比例为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的80%,城镇职工门诊支付比例为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的85%。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我市血友病患者81人,为了办好这件事,市医保局将调整血友病报销支付政策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日程,在提高年度支付限额的基础上,还通过改进受理方式、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关爱。
血友病是一种世界罕见病,患者在创伤后会血流不止,因此被称为“玻璃人”。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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